那一年23岁,毅然选择去北京闯荡,想要混出个模样,陪伴我的只有一个黑色的背包。我妈偷偷塞给我三千块钱,告诉我混不下去就回来,没啥丢人的。从坐火车去北京,T字头的特快都没舍得坐,买了四位数字的绿皮。

我旁边坐了一个邋遢的汉子,他居然脱下黑的发亮的防护鞋,将香港特色的生化脚垫在屁股下面,大腿支撑着上半身,开始熟练的按摩起脚来,让其港脚特色发挥的淋漓尽致。火车开动后没多久,他就起身往车厢连接处走去,从上衣内口袋里摸出根烟,用刚才按摩过港脚的手塞进了嘴巴叼着,一边走一边寻摸着打火机。

行经保定,上来了一个年龄相仿的小姑娘,她用车票把我身边混座的抠脚大汉请走了,然后请我帮忙把她的行李箱放在行李架上。火车缓缓开动,她拿出自己的零食请我吃,谢我帮她放行李箱,委婉地谢绝后我们开始闲聊,她很开朗,我很木讷,得知她在北京一个商场里做售货员。可能聊的没劲,也可能拎行李箱太费劲,她有点累了,我也有点困了,对面的两个人已经依偎着睡着了。

我抱着背包,她靠着我,在绿皮火车的硬座上过了一路,这一路我们也算是相互依靠着过来的吧!下午六点多,火车停靠在北京西站,我们俩在出站口道别,临走的时候相互添加了QQ好友,这时我才知道她叫秋玲,她还客气的说,在北京有空的时候可以去找她玩。

初到北京的我,我不知道北京有多大,也不知道丰台区和海淀区哪个更大,对于北京……我有点茫然。我甚至不清楚长安街是东西朝向的。

本来是准备去投奔同学的,联系过后才知道他和对象租住在一个单间里,他告诉我租房子哪里便宜,但他说的地方我又不知道在哪里。还好,北京报邗亭比较多,我买了一份地图,看到他说的地方离我的位置30多里地,天快要黑了,还饿着肚子,我决定先找个地方吃点饭,在附近找个地方凑合一宿。

我来到一个杭州小笼包的铺子,要了一屉小笼包,十个六块钱,发现吃完并没有吃饱,早知道要碗八块的面条了,我问老板要了碗面汤,又续了一碗,算是喝饱了。吃包子的时候就想好了,今晚网吧通宵一宿,二十块钱,但是通宵时间要从晚上11点后开始算,于是吃完饭我就备着背包在街上闲逛。北京的夜很是明亮,路灯照亮了所有地方,但这种亮透露着昏黄,给人一种暮霭沉沉的感觉,阴冷阴冷的,让人不想待下去。

走过一处僻静的拆迁待建区,突然窜出一个大叔,大叔看上去很是忠厚,手揣在上衣兜里,并没有完全掏出来,只是撑开一个缝,让我隐约看见他未掏出来的手里握着一个手机,这个手机像是新款的Nokia-N95。他做贼似的对我说,诺基亚n95,捡的,你要不,300块,我有点心动,毕竟我的手机只是单和弦的黑白屏手机。我要求看一下,对方小声说让我偷摸地看,别被人发现了,我按了几下手机没什么问题,对方赶紧夺了回去,问我要不要,我说便宜点可以吗,我刚来北京没多少钱,对方把手机揣回兜里说不行。后来说了什么忘记了,最后我鬼使神差的付了300,我全部身家的十分之一,揣起手机装兜里我俩就分道扬镳了,来到网吧,我找了个没人角落,拿出手机,准备欣赏捡漏的惊喜。可是开机后发现被骗了,我买回来的是个玩具,外壳一模一样,屏幕是假的,后面是个灯泡,其余的就没了。

我竟没有一点愤怒,不知道是出于冷静还是受制于公共场合,我没有愤怒,没有生气,只有失落和自责。我毫无办法,这一夜我没有心情玩电脑,也没有睡觉的欲望,我静静地盯着电脑,心疼我失去的三百块钱,这是我在北京的第一夜,也是北京给我上的第一堂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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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博主,交换友情链接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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